根据《苏相合作区关于实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意见》(苏相管〔202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2022年11月1日之后来苏相合作区实习的高校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实习补贴:
1. 实习单位注册地、财税户管地位于苏相合作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或其他经认定的区内重点扶持企业;
2. 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
3. 2022年11月1日起,在单位实习至少满两个月。
二、补贴标准
1. 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前100名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2. 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
三、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1. 账号注册。实习单位首次申报的,须先登录苏相合作区人才申报网(http://rcsb.suxiang.o-hr.com/),进行企业注册。
2.在线申报。实习单位登录苏相合作区人才申报网(http://rcsb.suxiang.o-hr.com/),按要求填报单位和人员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包括:
(1)实习大学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实习大学生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申请单位与实习大学生签订的至少2个月的实习协议,协议需要明确实习期;
(5)申报单位为实习大学生购买的商业保险等凭证,保险时间需要覆盖实习期;
(6)申报单位给实习大学生的实习薪酬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回单等);
(7)实习书面总结和各单位考评结果;
(8)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9)申请人及申请单位的承诺书、公示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3. 材料初审。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
4. 现场查验。实习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苏相合作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查验,并签字确认相关信息。
5. 资金发放。按规定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定期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 该项补贴由实习单位集中进行申报。
2. 国内“双一流”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生所读专业须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 实习单位应在某一专业领域内长期稳定地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工作岗位、优良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协调解决实习期间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4. 学生实习期间须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实习结束后单位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人才服务窗口。
5. 已享受同类型补贴的,资金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6. 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情况的,一经查实,追缴补贴资金,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各项补贴,并永久取消该人员各项补贴申请资格,纳入诚信记录。
7. 本细则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苏相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苏相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