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相合作区关于实施稳就业促就业的若干意见》(苏相管〔202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苏相合作区就业且2022年11月1日之后获得国家认可学历的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学历提升补贴:
1. 申请人所在单位注册地、财税户管地位于苏相合作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或其他经认定的区内重点扶持企业;
2. 用人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一致,且与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的;
3. 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二、补贴标准
1. 获得本科学历的,按照学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照学费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按照学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 每个学历层次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1. 账号注册。用人单位首次申报的,须先登录苏相合作区人才申报网(http://rcsb.suxiang.o-hr.com/),进行企业注册。
2.在线申报。用人单位登录苏相合作区人才申报网(http://rcsb.suxiang.o-hr.com/),按要求填报单位和人员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包括:
(1)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学历证书;
(4)申请人学费发票;
(5)劳动合同;
(6)申请人缴交社保记录单原件(获得学历当月前至少12个月记录);
(7)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8)申请人及申请单位的承诺书、公示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3. 材料初审。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
4. 现场查验。用人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苏相合作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查验,并签字确认相关信息。
5. 资金发放。按规定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定期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需在完成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
2. 已享受同类型补贴的,资金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 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情况的,一经查实,追缴补贴资金,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各项补贴,并永久取消该人员各项补贴申请资格,纳入诚信记录。
4. 本细则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苏相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苏相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2年11月16日